77779193永利 2024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細則

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博士研究生多元化、多層次招生選拔機制,擴大博士研究生導師的招生自主權,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質量,選拔專業基礎紮實、科研能力較強、具有培養潛質的拔尖創新人才,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号)、《湖南科技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科大政發〔2023〕75号)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經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1.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甯缺毋濫,着重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

2.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對專業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進行重點考察和量化考核。

3.堅持以人為本,在考核與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完善并落實招生考試信息公開制度,建立通暢的問題反映和處理渠道。

5.堅持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服務,加強對考生的關愛幫扶。

二、組織領導

1.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77779193永利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研究生招生和錄取工作。

2.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

成立77779193永利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監督、檢查學院招生工作。

3.研究生招生應急管理工作小組

成立77779193永利研究生招生應急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工作期間的突發事件處置,确保招生工作安全、高效和圓滿完成。

4.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專家小組

學院以博士學位授權點為單位成立77779193永利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組,負責對學生進行考核和錄取。

三、選拔條件

申請“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須滿足《湖南科技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科大政發〔2023〕75号)、《湖南科技大學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基本條件,專業理論基礎紮實,對科學研究具有濃厚興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潛質,且已取得較為突出的科研成果或業績(截止至2023年12月6日);英語水平符合報考學科專業的博士培養要求。且需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并獲得碩士學位(應屆生在入學前須獲得碩士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專業與所申請專業原則上相同或相近;持國外學曆學位者應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且需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國内經濟學類專業應屆碩士畢業生,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學生第二)在北大核心或CSSCI來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不少于1篇。②獲省部級及以上科研成果獎(國家級有效排名、省部級一等獎排名前5、省部級二等獎排名前3、省部級三等獎排名前2)1項;③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重大工程項目1項;④以第一作者撰寫的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成果要報獲得省部級及以上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1項。

(2)國内經濟學類專業具有碩士學位的往屆畢業生,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在CSSCI來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②獲省部級及以上科研成果獎(國家級有效排名、省部級一等獎排名前3、省部級二等獎排名前2、省部級三等獎排名前1)1項,且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或CSSCI來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③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重大工程項目1項,且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或CSSCI來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④以第一作者撰寫的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成果要報獲得省部級及以上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1項,且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或CSSCI來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⑤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⑥獲得“雙一流”高校、985高校或211高校(具有經濟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且在學術研究某一領域取得創新性成果或在經濟社會管理實踐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産生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影響)的往屆畢業生,除可參照以上條件進行申報外,還可由考核小組對其綜合考核後認定其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具體由考核小組根據相關規定讨論決定。

(3)國内與本學科專業相近的應屆碩士畢業生,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學生第二)在北大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不少于2篇;②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學生第二)在CSSCI來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不少于1篇;③獲省部級及以上科研成果獎(國家級有效排名、省部級一等獎排名前5、省部級二等獎排名前3、省部級三等獎排名前2)1項,且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或CSSCI來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④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重大工程項目1項,且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或CSSCI來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⑤以第一作者撰寫的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成果要報獲得省部級及以上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且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或CSSCI來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

(4)國内與本學科專業相近的往屆畢業生,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在CSSCI來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2篇;②獲省部級及以上科研成果獎(國家級有效排名、省部級一等獎排名前3、省部級二等獎排名前2、省部級三等獎排名前1)1項,且以第一作者在CSSCI來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③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重大工程項目1項,且以第一作者在CSSCI來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④在《湖南科技大學學術期刊分類辦法(試行)》認定的重要及以上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⑤以第一作者撰寫的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成果要報獲得省部級及以上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1項,且以第一作者在CSSCI來源期刊或SSCI期刊或學校認定的核心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

(5)國外與本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所獲得學位須經教育部相關機構認證,在認證時間1年内按應屆畢業生對待),除可參照國内經濟學類專業應屆碩士畢業生的條件進行申報外,對《QS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大學(以發布公告的最新排名為準)畢業的申請者,還可由考核小組對其綜合考核後認定其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具體由考核小組根據相關規定讨論決定。

(6)國外與本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往屆碩士畢業生,除可參照國内經濟學類專業的往屆碩士畢業生的條件進行申報外,對《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大學(以發布公告的最新排名為準)畢業的申請者,還可由考核小組對其綜合考核後認定其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具體由考核小組根據相關規定讨論決定。

(7)與本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對社會、學校、學科做出特别突出貢獻的往屆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除可參照以上條件進行申報外,滿足以下條件之一也可申報:①在學術研究某一領域取得創新性成果、産生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影響,學術成果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一等獎1項(均排名第一),且獲獎材料上須有省部級及以上黨委或行政蓋章;②獲得本學科公認的省部級及以上綜合類或專業類或與專業素質高度相關的個人獎勵或榮譽1項,且證明材料上須有省部級及以上黨委或行政蓋章;③在經濟社會管理實踐方面取得突出成績,正在擔任或擔任過企業高管(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5000萬元),且參與完成投資額2億元及以上項目1項;④入選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工程1項;⑤在政府部門或事業單位工作、從事業務管理工作、以第一作者撰寫的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成果要報獲得省部級及以上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1項,且提出重要的政策咨詢建議被有關部門采納(需提供采納證明)。以上獎勵、成果或事實等均需提供詳細的佐證材料。

2.不滿足條件1者,碩士就讀專業與所申請專業原則上相同或相近,獲得碩士學位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申請專業或相近專業領域學術期刊以第一作者在《湖南科技大學學術期刊分類辦法(試行)》認定的重要及以上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3篇;或在學校認定的權威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2篇;或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2篇(含學校認定的頂級期刊1篇)。

(2)獲省部級及以上科研成果獎(國家級有效排名、省部級一等獎排名前3、省部級二等獎排名前2、省部級三等獎排名前1)1項,且以第一作者在《湖南科技大學學術期刊分類辦法(試行)》認定的重要及以上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2篇。

(3)主持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重大工程項目1項,且以第一作者在《湖南科技大學學術期刊分類辦法(試行)》認定的重要及以上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2篇。

(4)以第一作者撰寫的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成果要報獲得省部級及以上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1項,且以第一作者在《湖南科技大學學術期刊分類辦法(試行)》認定的重要及以上期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學術論文2篇。

(5)對社會、學校、學科做出特别突出貢獻或産生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影響的往屆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除可參照以上條件進行申報外,在滿足科大政發〔2023〕75号文件規定條件的前提下,再滿足以下條件之一也可申報:①在學術研究某一領域取得創新性成果、産生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影響,學術成果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一等獎1項(均排名第一),且獲獎材料上須有省部級及以上黨委或行政蓋章;②獲得本學科公認的省部級及以上綜合類或專業類或與專業素質高度相關的個人獎勵或榮譽1項,且證明材料上須有省部級及以上黨委或行政蓋章;③在經濟社會管理實踐方面取得突出成績,正在擔任或擔任過企業高管(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5000萬元),且參與完成投資額2億元及以上項目1項;④入選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工程1項;⑤在政府部門或事業單位工作、從事業務管理工作、以第一作者撰寫的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成果要報獲得省部級及以上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1項,且提出重要的政策咨詢建議得到有關部門采納(需提供采納證明)。以上獎勵、成果或事實等均需提供詳細的佐證材料。

四、考生報名、繳費及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後20231279:00-122017:00,即進行資格審查,并在規定時間内完成繳費2023122110:00-2217:00。所有考生必須完成網上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查,報名方為有效。

2.繳費方式:考生關注微信公衆号(湖南科技大學财務處)或登陸“湖南科技大學統一收支平台”(網址:http://szpt.hnust.cn),“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生使用“本人報名時生成的報名号+本人姓名”登陸,點擊“學雜費”,根據界面提示自助完成繳費。注意:報名号填在登錄界面的“學号”欄内;報名号後須加上“2024”;未按時完成繳費者,視為自主放棄報名資格

3.資格審查形式:線上、線下相結合。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後即可發送相關材料的掃描件到指定郵箱進行審核;學校将在複試時對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原件進行複核。

3.“申請-考核”制資格審查材料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鄭重承諾”一欄須手寫簽名;“本人自述”一欄可手寫也可另附頁打印。

①無工作單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意見”欄填寫“無工作單位”并本人簽名;

②有工作單位、報考類别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意見”欄由其單位人事部門簽署以下内容并簽字蓋章:同意其全日制脫産攻讀博士研究生,同意将其全部檔案調入湖南科技大學(内容不得更改)

③有工作單位、報考類别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意見”欄由其單位人事部門簽署以下内容并簽字蓋章:同意其攻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内容不得更改)

(2)《湖南科技大學2024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請表》1份(附件1);

(3)身份證(正反面);

(4)學位學曆證明材料:

國内獲得碩士學位者:往屆生須提供碩士研究生學位、學曆證書、《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曆認證報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進行學曆和學位查詢,并獲取書面《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曆認證報告》。應屆生須提供研究生證、碩士研究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注冊申請)。

國外獲得碩士學位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5)加蓋公章的碩士學位課程學習成績單(在職人員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複印,加蓋檔案室公章)。

(6)《湖南科技大學2024年報考博士研究生專家推薦書》2份(附件2,兩位專家推薦,其中有一位專家為拟報考導師,須加蓋專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7)報考“非定向就業”的考生提交《湖南科技大學調檔承諾書》(附件3);

(8)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5.考生須在2023年12月25日之前提交相關材料的掃描件到郵箱進行審核(聯系人:周老師,電話:0731-58290119,郵箱:sxyyjszs@hnust.edu.cn)。

6.學院須在2023年12月28日前完成考生資格審查,填寫《湖南科技大學2024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生資格審查合格名單》,經學院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後同“申請-考核”制申請人資格審查材料一起報送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立德樓314室),電子檔打包發送至郵箱(597435486@qq.com)。

7.經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通過(具體名單将在湖南科技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公示)後,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方可到各相關學院參加綜合能力考核。

8.現場考核時,考生須提交所有資格審查材料原件到相關學院進行複核。如複核不滿足要求,考生無考核資格。考生資格審查紙質材料由學院妥善保存。

五、學院考核

1.考核時間:2024年1月7日;

2.考核方式:線下;

3.考核地點:第三教學樓301;

4.考核内容:

學院組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參加綜合考核,綜合考核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申請人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能力、科研能力、培養潛質及是否具有創新精神、創造能力等,并進行英語(如文獻閱讀、寫作、口語和聽力等)測試,同時對申請人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工作态度、道德品質、文化素養及心理狀況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小組結合考生的申請材料和筆試、面試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并對申請人的考核總體情況進行評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2. 成績評定

筆試成績占考核總成績的權重為:40%;面試成績占考核總成績的權重為:60%。

考生的面試成績=各考核小組成員評分總和÷考核小組成員人數。

考生的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權重+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權重。

六、錄取

1.本年度拟招收“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5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确定錄取順序。當總成績完全相同時,面試成績高的優先錄取。排名在前的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時,排在其後的考生依次遞補。

2.《湖南科技大學2024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錄取名單》經學院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後于2024年1月15日17:00前同相關材料一起報送至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立德樓314室),電子檔發送至郵箱(597435486@qq.com)。

七、監督

1.考核結束後,拟錄取名單将在校研究生院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接收社會和考生監督。

2.參加招生與錄取工作的人員須嚴守保密紀律及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如有近親參加本學院考核,須嚴格落實回避制度。對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單位或當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号)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将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3.學院招生與錄取督查工作小組對學院招生與錄取進行全程監督,同時接受學校招生與錄取督查工作領導小組的全面督查。

八、說明

1.經濟學類專業包括應用經濟學、理論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統計學等。

2.“與本學科專業相近專業”特指管理、統計、數學類專業。

3.在研究生就讀期間,導師第一作者、學生第二作者等同學生第一作者;其他時段申請者須為第一作者。

4.2020年和2021年發表的論文,期刊等級按照《湖南科技大學學術期刊分類辦法(試行)》(科大政發[2020]187号)進行認定。2022年及以後發表的論文,期刊等級按照《湖南科技大學學術期刊分類辦法(試行)》(科大政發[2022]66号)進行認定。

5.省領導批示僅限于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人的批示。

6.本細則由77779193永利負責解釋。


77779193永利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學2024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請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學2024年報考博士研究生專家推薦書》

附件3:《湖南科技大學調檔承諾書》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