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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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69号)和湖南省考試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我校的複試工作管理,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确保複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制訂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完善并落實招生考試信息公開,建立通暢的問題反映和處理渠道;

2、堅持把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為複試核心的原則。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或者實踐能力的人才,确保質量,按需招生,甯缺毋濫;

3、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的原則。專業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績;

4、堅持調整學位類型結構、大力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原則。主動适應國家需求,促進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協調發展;

5、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複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校的研究生招生複試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劉友金

副組長:劉宇文  施式亮

成 員:劉友金  劉宇文  施式亮  高文華  謝政才  嶽文輝   

戴樹根  尹風雨  劉文俊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辦公室主任由高文華兼任,具體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負責。

2、學校成立由校紀委書記擔任組長的複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督查、檢查各學院複試和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劉宇文

副組長:劉友金

成 員:劉友金  劉宇文  謝政才  高文華  劉崇蓮  劉文俊

         

督查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紀委、監察處,辦公室主任由謝政才兼任(電話:582913375829131258291000)。

3、各學院成立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複試工作協調與管理。

4、各學院成立學科專業複試專家組,成員不少于5人,成員當年應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學院複試。整個複試過程安排專人對考生複試情況進行文字記錄(存檔)并全程同步錄像、錄音,且刻盤保存,光盤在複試結束後上交研究生招生辦。

三、招生計劃與複試名單确定

1、學校根據各學院碩士點數目、科研經費、第一志願考生上線數、導師數以及往年錄取人數等情況下達招生計劃,計劃分為全日制學術型計劃、全日制專業型計劃和非全日制專業型計劃。教育碩士各方向招生計劃直接劃入方向所在學院學業學位招生總計劃中。各學院必須嚴格執行學校分配的招生總計劃。學校下達各學院招生計劃,在328日前沒完成的,由學校重新分配。

2、第一志願生源充足的學科,複試人數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1.5倍以内。32012:00前經研招辦和學院商定,确定複試考生名單并在校園網統一公布。

3、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學科,首先在院内、校内相近學科調劑。從其他招生單位調劑生源的學院,須安排專人及時與研招辦合作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台,根據國家政策進行擇優調劑考生(原則上應調劑本專業考生),調劑複試人數控制在計劃缺額數的1.2-1.5倍。照顧類專業可以根據上線人數适當放寬複試比例。

4、個别須調專業的考生,必須提前辦理轉專業手續,在研究生院招生辦領取《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複試轉專業申請表》,并于323日之前上交研究生招生辦審核(綜合辦公樓320室)。同時,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網上調劑,參加調入專業複試。

5、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并接受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調劑。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200分,會計碩士(專業代碼:125300)≥150分。

6、調劑考生操作:校外調劑複試考生必須在複試前登陸(http://yz.chsi.com.cn/)中國研究生招生網填寫調劑申請,按規定程序進行操作,未在招生系統辦理登記手續并确認的調劑無效。

7、學校為錄取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考生提供3000/生的新生獎勵。在校學習期間不安排住宿。

四、複試時間與複試安排

1、複試時間:325-327日。3259:00-17:00辦理報到和資格審查手續。地點:湖南科技大學綜合辦公樓主樓一樓。

2、資格審查要求: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曆證(應屆考生帶學生證)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學曆(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曆認證證明,否則取消複試資格。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沒有複試資格。

3、複試安排:326日上午專業筆試; 326日下午綜合面試;326日晚上同等學力加試;327日組織師生互選并确定拟錄取名單,32817:30前,學院上報複試材料和拟錄名單。

4、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财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的通知》(湘價教〔2013110)文件規定,複試考生須繳納120元複試費。

五、複試形式與排隊錄取

1、專業筆試:由各學院組織,嚴格按照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課命題、考試的要求進行。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100分。複試科目名稱詳見《湖南科技大學2017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目錄》。教育碩士的專業筆試統一由教育學院命題并組織複試,教育學院須及時将筆試成績交方向所在學院。

2、綜合面試:由各學院組織。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及口語),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100分。教育碩士綜合面試由方向所在學院組織。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筆試):由各學院組織。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以及高職高專考生必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幹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名稱詳見《湖南科技大學2017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目錄》。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總分,但加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法律碩士(非法學)方向的同等學力考生不需要加試。

4、複試錄取排隊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複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總成績排隊計算公式=初試總分×0.2×0.6+專業筆試成績×0.25+綜合面試成績×0.15

5、會計碩士(專業代碼:125300)複試中須考《思想政治理論》(由學校統一命題、組考、改卷),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複試總成績排隊計算公式:

總成績排隊計算公式=初試總分×1/3×0.6+專業筆試成績×0.25+綜合面試成績×0.10+思想政治理論×0.05

6、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複試總成績由方向所在學院計算,拟錄名單由方向所在學院确定并上報。

7、複試結束後要及時評卷給出各科成績。并及時将複試成績和拟錄名單張榜公布,複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832818:00前,學院組織拟錄取的調劑考生登陸網上調劑平台進行拟錄取确認,辦理調檔簽字等手續。未在上述時間前進入網上調劑平台進行同意錄取确認的考生,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9、學院組織拟錄取考生進行師生互選并填寫《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師生互選協議》,學院保存。

10、鼓勵人事檔案不調入學校的考生選讀非全日制專業。非全日制考生均需填寫《湖南科技大學2017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情況調查表》。

1132917:00前,請各學院将《2017年碩士研究生拟錄取名單彙總表》、《複試情況登記表》、《複試成績登分表》、《湖南科技大學2017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情況調查表》等相關材料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綜合辦公樓320室),同時将電子文檔發至屠老師郵箱。

1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3、破格錄取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破格複試錄取辦法另行公布。

六、複試工作準備

1317日起,學院指定專人和研招辦合作,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調劑平台,各學院選擇調劑考生名單通過qq發招生辦。由研招辦按複試比例人數發複試通知。

2、各學院按要求做好複試各項準備,制定本單位的複試錄取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複試錄取領導小組名單、複試小組名單、各專業招生計劃、複試人數比例、第一志願複試名單、外校考生調劑基本要求、複試時間、地點、程序、方式等),形成文字材料,由院複試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并蓋學院公章,于320日下午17:00前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各學院複試錄取工作方案及相關安排必須于323日前張貼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教育學院須與方向所在學院銜接好複試安排與成績傳遞的時間。

3、各學院要按學校相關規定确定本院具有招生資格導師名單及招生人數(每位導師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數量嚴格執行學校有關規定,不超過4/年),提前向考生公布。招生指标應向科研經費充足,學術水平高,科研能力強的導師傾斜。

七、複試錄取的監督

1、複試錄取結束後,拟錄取名單将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10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2、參加複試與錄取工作的工作人員須嚴守保密紀律及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對在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單位或當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将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複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對複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

 

湖南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

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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