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教育

碩士生導師

關于做好2016年申請新增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根據《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科大政發[2011]25号)文件精神,現将本年度申請新增研究生導師任職資格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個人申報
符合碩導任職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填報《湖南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申請表》(見附件1)。
二、學院初審
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申報材料,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采取會
議無記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薦人選(同意票數超過全體委員人數的1/2者),并填寫《《湖南科技大學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初審信息彙總表》(附件2)。
三、學校評審
1.研究生院對申報材料進行整理、審核及彙總。
2.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審議通過後學校發文确定具有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人選名單。
四、材料上交時間
1.申請人于20161031日前,将申請表(2份)和原始佐證材料複印件交學位點所在學院研究生辦。
2.各學院于20161114日前,将彙總表(附件2)及申請表交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紙質、電子文檔各一份)。破格申報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原始佐證材料複印件交研究生院學位辦,其它原始佐證材料複印件留各學位點所在學院作為檔案備查。
請各學院認真組織動員,按時完成本次新增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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