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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選拔我校優秀學生2015年秋季赴台灣宜蘭大學交流學習的通知

根據我校與台灣宜蘭大學合作協議,2015年秋季我校将選拔第一批優秀學生赴台灣宜蘭大學交流學習。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範圍:我校20132014級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選拔類别:公費交換生。

三、學習時間:

公費交換生學習時間:2015914——2016年1月31

四、選拔專業及名額

此次将選拔公費交換生2名,在我校與宜蘭大學所開設的相近或相同的本科相關專業中選拔,(專業系所信息可見宜蘭大學交換生資訊)。凡有意赴台學習的符合專業要求的2013級、2014級在籍在讀本科生均可報名。申請人請根據自己的學術興趣和專業特征,選擇台灣宜蘭大學的相關專業及課程設置,并結合本人所修專業的培養計劃要求确定拟修讀的課程。要求選擇與本校專業培養計劃對應或接近的課程。

五、選拔條件: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表現突出,具有較好的溝通能力,家庭經濟狀況良好。

六、選拔方式:個人申請,學院推薦,學校審定,台方大學錄取。自即日起,凡欲申請赴台交流學習的學生可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2015410日前學生将學院同意推薦材料(學生自拟交流申請書,由學院領導簽字同意并加蓋學院公章)、在校成績單(加蓋學院教務辦公章)、申請赴台學生基本情況信息表以及有助審查之附件材料(如獲獎證書)等報學校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審批,待宜蘭大學錄取後即可辦理相關手續。派出前須與學校簽訂《湖南科技大學學生赴台灣交流學習承諾書》。

七、根據相關協議,學校派出赴宜蘭大學交流學習的公費學生,在台學習期間,免學費及雜費(但須繳納湖南科技大學學雜費和住宿費),書籍費、入台申請證照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往返交通費自理;學習結束回校後學校對交流學生在台交流學習的課程辦理學分互認确認手續。

請各相關學院認真做好選拔工作。不明事宜,請與學校港澳台事務辦公室聯系咨詢,地址:北校區國際教育樓二樓港澳台事務辦公室,電話:5829099358291454,聯系人:老師,老師。

台灣宜蘭大學網址:http://www.niu.edu.tw

                                                                       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2015年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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