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79193永利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試行)
時間:2020-12-16 訪問量:
為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和構建多樣化、多層次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規律的機制與模式,擴大博士研究生導師的招生自主權,切實選拔專業基礎紮實、科研能力強、具有培養潛質的優秀創新人才,根據《湖南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科大政發〔2019〕86号),特制定77779193永利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
第一章 選拔組織
第一條 成立招生領導小組。成立由院長、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及博士生招生導師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招生領導小組,院長任組長,分管研究生招生培養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負責組織本學院博士生的申請、考核工作,并根據“申請—考核制”工作要求,廣泛征求導師意見。
第二條 成立招生考核小組。成立由5名及以上博士生培養指導委員會成員、申請人選擇的導師共同組成的考核小組。
第二章 選拔程序
第三條 個人申請。符合《77779193永利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選拔條件的研究生,申請人須根據學校研究生院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内進入湖南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要求向湖南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确性,不得僞造有關證明。一經查實,将取消其申請資格、錄取資格,直至學籍。
第四條 資格審查。77779193永利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領導小組将對所有申請人的各項申請材料進行逐一審查,審查通過者方可參加77779193永利組織的綜合能力考核。
第五條 綜合能力考核。綜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試與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申請人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能力、科研能力、培養潛質及是否具有創新精神和創造能力等,并進行外語(如文獻閱讀、寫作、口語和聽力等)測試,同時對申請人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态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情況、人文素質以及舉止、表達和禮儀及心理狀況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工作小組結合考生的申請材料和面試、筆試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并對申請人的考核總體情況進行評分。面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考生的面試成績=各考核小組成員評分的總和÷考核小組成員人數。筆試成績占考核總成績的權重為40%。考生的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
在綜合考核過程中,學院将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六條 學院公示。學院根據考核總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及時公示複試結果,公示期三天。
第七條 材料上報。學院根據公示情況,确定拟錄取名單并報研究生院,提交相關複試材料。
第八條 學校審批及錄取。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根據學院上報的拟錄取名單,并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經學校審定後,上報教育部,通過錄檢後方可錄取。
第三章 選拔條件
第九條 申請參加“申請—審核”制的學生必須滿足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所列條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行良好,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及其它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2.全日制研究生畢業并獲得碩士學位(應屆生在入學前須獲得碩士學位),碩士入學前為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碩士就讀專業與所申請博士專業原則上相同或相近;持國外文憑者應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3. 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要求CET-4成績≥425分;申請人若外語水平達到以下條件之一可優先推薦:(1)CET-6成績≥425分;⑵專業英語四級/八級≥60分;⑶托福(TOEFL)成績>85分; ⑷ 雅思(IELTS)成績>6.0; ⑸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PETS5)考試合格。
4.專業理論基礎紮實,對科學研究具有濃厚興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潛質,且已取得較為突出的科研成果,需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博士授予權學校的經濟學專業應屆碩士畢業生近3年來以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一,學生第二等同)在北大核心及以上的專業期刊公開發表論文不少于1篇;(2)非應屆的經濟學專業碩士畢業生(須是近五年畢業并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和不具有博士授予權學校的應屆碩士畢業生,近3年來以第一作者在國家級“三報”、CSSCI或SSCI來源專業期刊及以上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獲省級以上科技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三、二等獎排名前二、三等獎排名第一);或主持省級以上科研項目或重大工程項目;(3)與本學科專業相近或相關的全日制碩士畢業生,近 3 年來以第一作者在國家級“三報”、CSSCI 或SSCI源刊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論文不少于 2 篇,或主持省級及以上基金項目(含教育廳青年和重點項目)且在國家級“三報”、CSSCI 、SSCI源刊之一公開發表與本學科緊密相關的論文 1 篇及以上,或相關成果獲省部級社科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三、二等獎排名前二、三等獎排名第一);(4)對社會、學校、學科做出特别突出貢獻的碩士畢業研究生,其成果由博士研究生專家考核小組商定并審核。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體檢标準。
6.有兩名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内的教授(其中一人為所申請導師)實名推薦。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年度實行“申請—考核制”的招生計劃數進行,具體人數相關人員可查看學校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77779193永利博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根據《湖南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文件精神,由77779193永利博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讨論決定。
77779193永利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