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教務公告

關于遴選2018年度“高層次人才發展支持計劃”人選的通知

各教學科研單位:

根據學校新修訂的《湖南科技大學“高層次人才發展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科大黨發[2018]13号,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文件精神和相關校務會紀要要求,學校決定開展2018年度 “高層次人才發展支持計劃”人選遴選與聘任工作,現将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條件

(一)遴選條件按照新修訂的《湖南科技大學“高層次人才發展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科大黨發[2018]13,見附件1)規定的傑出人才、學科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湘江學者”特聘教授)、學術帶頭人和青年創新人才(“奮進學者”)的相關遴選條件執行。

(二)關于遴選條件的有關說明:

1.2018年“高層次人才發展支持計劃”人選聘任時間段界定為“2018.2.1-2023.1.31”。在審核遴選條件時,“近五年”時間界定為“2013.2.1-2018.1.31”,申報業績以相關教學科研業績的發文時間、證書發放時間或論文發刊時間為準。

2. 申報遴選青年創新人才(“奮進學者”)者要求197821日以後出生。

(三)已受聘湖南科技大學“高層次人才發展支持計劃”人選、且在合同聘任期内的人員,如果符合相關申報條件,可以申報更高層次人才計劃人選的遴選。

二、遴選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個人申請:330日前符合遴選條件的個人向所在教學科研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寫《湖南科技大學高層次人才發展支持計劃申報書》(附件2)和相關業績證明附件材料。

(二)資格審查:各單位彙總申報人材料,44日至46日期間人事處、教務處、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等職能部門對申報人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核。

(三)單位推薦:各教學科研單位組織召開學術委員會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審查,并提出具體推薦意見。推薦結果請于417日前交人事處師資科。

(四)人事處師資科彙總各單位推薦信息,并将被推薦人員業績成果在全校範圍内進行公示。

(五)專家評審:學校 “高層次人才發展支持計劃”評審考核委員會進行評審,拟定入選者名單。

(六)結果公示:學校對拟入選者名單進行公示。

(七)學校審定:學校校務會議審定入選者名單。

三、工作要求

(一)各教學科研單位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實施辦法》文件,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積極組織符合遴選條件的教師報名參加遴選。

(二)各教學科研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推薦标準,規範推薦程序,經過民主推薦、專家評議、内部公示等程序,集體研究提出推薦人選,确保申報人選質量。

(三)各教學科研單位在人選推薦中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準弄虛作假。要組織指導有關人選如實填寫推薦材料,對材料真實性要嚴格把關,對于違反組織原則和工作紀律的,要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湖南科技大學高層次人才發展支持計劃申報書》(見附件2,也可從http://rsc.hnust.cn/網站“下載中心”中下載),一式兩份(其中一份與附件材料裝訂成冊)。申報書内請填報符合申報條件要求的人才計劃項目、獲獎情況、主持科研項目、發表論文、社會服務等業績材料。

(二)《“高層次人才發展支持計劃”推薦情況一覽表》電子檔和紙質檔一份(見附件3)。

(三)附件材料一份,包括符合申報條件要求的人才計劃項目、獲獎情況、主持科研項目、發表論文、社會服務等業績材料。附件材料請按目錄依序裝訂成冊(參考目錄見附件4)。

人事處師資科聯系電話:58290213

電子郵箱:szk@hnust.edu.cn

                                      人事處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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