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教務公告

教務部〔2017〕83号 關于做好潇湘學院2017-2018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工作的通知

 教務部〔2017〕83号

 

關于做好潇湘學院2017-2018學年度第一學期

期末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學系、各學生班級:

2017-2018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定于2018年1月8日—16日(第19周星期一—第20周星期二)進行。為了圓滿完成本次期末考試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1、學院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全院考試工作的開展,全程監督學院考試工作的實施過程。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施式亮  

副組長:楊  清  禹旭才

成  員:尹風雨  何正良  張志兵  謝獻忠  夏  莉  餘蓉晖

2、各系成立考試工作小組,由系主任、教學系副主任、學生工作副書記、教務辦主任、學工辦主任組成,負責處理本系期末考試的各項工作。

二、考核課程及組考方式

本學期第12周以後結束的進行閉卷考試的考試課程,統一在考試周組織考試。個别課程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推後進行考試,必須提交書面申請,經系、教務部審批同意方可實施。

所有考查課程及開卷考試課程均不安排在考試周進行考試,由各系自行選擇時間組織考核,并報教務部備案督查。

三、緩考及審批

1、初修考核期間學生原則上不得請假,确因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核者,可以申請緩考。

2、學生申請緩考,須登錄潇湘學院教務管理信息系統,點擊“學生專區—D學籍成績—12緩考申請”,點擊“查詢”進入緩考申請課程列表,選擇要申請緩考的課程,點擊“申請”,在彈出的對話框中填寫申請緩考的原因,點擊“提交”後再點擊“送審”,并及時将相關證明材料提交至潇湘學院教務辦公室。經學院教務辦公室、分管教學副院長審核通過後,方準予緩考。學院對緩考申請應從嚴控制,考核期間一般不批事假。緩考申請、審核須在課程考核前辦結,未辦理手續無故不參加考核者以曠考論處。

四、具體要求

1、考試組考工作按《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課程考核管理辦法》(院政發﹝2017﹞18号)進行。

2、各系須在第17周召開學生大會,組織全體學生學習《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課程考核管理辦法》(院政發﹝2017﹞18号)、《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院政發﹝2017﹞12号)等相關規章制度, 認真開展學生的誠信應考教育,杜絕考試違規違紀行為,并切實做好學風建設和考風建設中各個主體責任的落實工作。

3、各教學系要嚴格遴選監考教師,工勤人員、家屬和臨時工等不具備監考教師資格或不認真履行監考教師職責的人員不得聘為監考教師。在考前召集會議向監考教師宣講有關課程考核的文件,要求熟悉工作流程、考場紀律、明确各自職責。

4、教師監考過程中應嚴格履行監考職責,為考生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不能認真履行職責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将按相關規定予以通報。如發現考生有違紀或舞弊行為,應當場令其停止考試,收繳試卷、答題冊及證物,然後将有關情況填寫在《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考場記錄表》中,由兩名監考教師及違紀或舞弊考生簽字确認後将考生帶至考務辦公室,在巡視值班員處再領取一份《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考場記錄表》填寫并簽字确認後,讓考生寫出事實經過說明材料,連同考生違紀或舞弊相關證物及時交給巡視值班員或在24小時内及時上報教務部考試中心處理。監考教師不得自行以取消學生考試資格的形式随意處置違紀舞弊學生。

5、送卷要求:全院所有考核課程試卷要嚴格按照教務部考試中心的命題要求制卷,于12月18日(第16周星期一)前由開課系教務辦放入貼好試卷袋條碼的試卷袋中,統一送教務部考試中心印制。送試卷時請從教務管理信息系統導出交卷領卷表,填好後與試卷一并送教務部考試中心。

6、考試安排表報送要求:各系專業課程的期末考試安排表(含重修)、考查課程和開卷考試課程安排表,報送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各一份,于12月18日(第16周星期一)前交教務部考試中心。

7、為避免學生過早離校,學院各年級各班級第20周要盡量安排部分課程考試。

8、公共課程非重修考場由學生所在系派老師監考,重修考場由開課系派老師監考;專業課程由開課系派老師監考。期末考試監考、考務人員安排表報送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各一份,于2018年1月2日(第18周星期二)前交教務部考試中心。

9、期末考試專業課程巡視人員由各系通過教務管理信息系統安排,于12月18日(第16周星期一)前報教務部考試中心,考試中心根據各系所報巡視安排對全校所有課程巡視進行統一安排。巡視員巡視後要填寫好《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課程考試巡視記錄表》,于巡視當天交考務辦公室。

10、學院教務辦要做好學生考試安排的通知工作,确保每位學生知曉自己的考試安排;尤其要做好2018年應屆畢業生重修考試的通知和組考工作,确保每位應屆畢業生了解重修考試的有關要求。

五、特别提醒

1、《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課程考核管理辦法》(院政發﹝2017﹞18号)已于2017年12月發文施行,全院師生須認真學習。

2、學院教務管理信息發布的唯一官方系統是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教務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xxjw.hnust.cn/xxjw/),從12月7日開始,學生可登錄該系統查詢期末考試安排。參加課程重修考試的學生12月27日—12月28日(第17周星期三—星期四)到潇湘學院教務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3、考試期間,學院對所有考場全程進行視頻監控,教務部也将随時對考試情況進行通報。對于考試過程中出現的差錯或事故,将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或個人責任,給予嚴肅處理。

 

                                      教務部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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