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教務公告

關于對2017年度符合“特别獎勵”條件的單位及個人進行摸底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為了落實《湖南科技大學獎勵辦法》第六章有關特别獎勵的精神,現對2017年度各二級單位及個人在校外獲得由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組織的規範性評獎的獲獎單位及人員進行摸底。符合下列條件可憑有效證件申報:

一、獎勵類别

由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組織評獎且不包含在《湖南科技大學獎勵辦法》文件中規定的獎項内的獎勵。分為集體獎和個人獎兩類。

(一)集體獎:學校各二級單位獲得由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頒發或由市廳級及以上單位頒發工作所在系統内的“先進單位”獎項。

(二)個人獎:個人獲得由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頒發或由市廳級及以上單位頒發工作所在系統内的“先進個人”獎項。

二、特别獎勵類别的認定

由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表彰獎勵,其證書落款蓋印必須是“XXX人民政府”、“XXX省(市)人民政府”,予以認定;廳級單位授予的表彰獎勵,證書落款蓋印如:“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教育廳”等等,而不能是廳級單位下屬的某個部門,如:“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XX辦公室”等等。非黨政群系列的社會組織和團體(含各種協會、學會、聯合會、行業組織、競賽組委會、基金會等)授予的表彰獎勵,不予認定。

三、獎勵時間

獲得獎勵的當年度。各種獎勵以文件、獎牌、獎狀為依據,文件到達時間如在獎勵結束之後,則可順延一年發放獎金,但一次獎勵隻能發放一次獎金。

四、以上獎勵均應為湖南科技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

五、上報材料

申報材料原件和經單位領導審核、簽字、蓋章的複印件,及各單位彙總的《湖南科技大學2017年度符合特别獎勵一覽表》(單位和個人)(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各一份,電子表通過QQ發送或發至179843781@qq.com郵箱),由各單位統一報送人事處綜合科。截止時間:2017126日,過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及電話:皮波  58290013

地點:立德樓424

                                                 人事處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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