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教務公告

2017年下半年普通話水平測試考生須知

 2017半年普通話水平測試考生須知

根據湖南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普通話水平管理實施細則》(湘教發[2017]4号)及《湖南省普通話水平測試違紀舞弊處罰規定》(湘語辦[2013]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生須知,内容如下:

1、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測試,兩證缺一不可,身份證遺失的考生需提前到派出所開具帶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考生不得攜帶其它任何資料、錄音(錄像)器材、通訊工具等進入備測室和測試室,否則視為考試違紀。

2、考生必須按照準考證上的報到時間提前到達逸夫樓108候測室,仔細觀看《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應試指南》遲到30分鐘按棄考處理。

3、考生應在考務工作人員引導下到備測室抽取考生編号,考生編号既是備測室的座位号,又是測試室機位号

4、考生領取試卷後開始準備測試,備測時間為10分鐘。考生在備測室備測、測試室測試過程中,均不得打草稿。

5、備測時,考生不得在試卷上做記号,不得與他人交談,不得向工作人員提任何有關考試内容的問題。

6、測前準備完畢,考生将備測試卷留在原處,在考務人員引導下進入測試室。

7、測試全程啟用防作弊監控系統,采集視頻和音頻,湖南省語言文字測試中心可同步監控我校各考場測試情況,考生如有違紀舞弊行為,學校将按相關規定從重或加重處理。

8、考生應嚴格按照計算機測試系統的提示進行操作和測試。測試過程中除正常的測試操作外,考生不得進行其它内容的操作,也不允許更改計算機的系統設置,由此造成的計算機及其配件損壞,應試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測試過程中考生要做到吐字清晰、語速适中,音量與試音時保持一緻。如果出現異常情況,考生應及時告知監考人員協助解決。  

10、測試完畢,考生應将耳機放回原處,并經監考人員允許後迅速離開考場。

11、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按違紀處理: 

1)故意拖延備測或測試時間; 

2)未經允許中途離開備測室或測試室; 

3)帶走試卷; 

4)測試結束後仍在備測區、測試區内逗留,不聽從工作人員勸阻的; 

5)威脅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安全,公然誨辱、诽謗、誣陷工作人員。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按舞弊處理: 

1)詢問或用手機等工具查詢試題答案; 

2)夾帶資料進入備測室或測試室; 

3)在試題或測試用書上做标記; 

4)請人代測或替人代測。 

測試違紀者,酌情取消考生本次測試資格和測試成績。測試舞弊者,取消其測試資格,已測成績無效;請人代測者及替人代測者,一年内在全省範圍内不能參加測試。違紀和舞弊者将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12、測試評分後,考生本次測試成績與前次測試成績相比,若跳檔兩級或兩級以上,評卷系統将自動調取相關測試數據進行複查。

:      湖南科技大學2017年下半年普通話測試考場安排表

候測室

備測室

測試室

考生根據報到時間提前到達逸夫樓108候測室觀看測試指南

逸夫樓333機房

逸夫樓220機房

逸夫樓330-1機房

逸夫樓222-1機房

逸夫樓330-2機房

逸夫樓222-2機房

逸夫樓326機房

逸夫樓217機房

                                      

 

    

                                        2017113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