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教務公告

湖南科技大學關于做好2016-2017學年學分清理工作的通知

 教務部〔2017〕57号

各教學系:

根據《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院政發〔2017〕10号)第八章第四十三條、四十四條和四十七條相關規定,請對在校生2016-2017學年的學分進行清理,清理結果須與學生本人确認,并将結果公示三日,于2017年9月18日17:00前将《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2016-2017學年學分清理初審結論彙總表》紙質稿與電子稿報送教務部。

學分清理工作結束後,請教學系将處理文件及時送達學生本人及家長,并做好思想工作及談話記錄。

 

附: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2016-2017學年學分清理初審結論彙總表.xls 

教務部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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