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教務公告

湖南科技大學2018年高層次人才引進及專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

湖南科技大學始建于解放前夕的湘北建設學院,2003年由湘潭工學院與湘潭師範學院合并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國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支持高校。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号)要求,結合我校工作需要,現面向海内外公開招聘專任教師。現将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标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适,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思想政治素質好、團結協作精神強,具備良好的身體與心理素質,能夠勝任崗位工作;

(四)應聘的博士研究生具有博士學位,本科、碩士和博士所學專業具有關聯性(具體引進類别和條件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科技大學網站(http://www.hnust.edu.cn)等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18316日至930日。

2.報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請應聘者登陸湖南科技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下載中心下載填寫《湖南科技大學人才引進推薦表》。同時将學曆學位證明材料(含第一學曆證明材料)、身份證、科研成果(含畢業論文)及獲獎材料複印件等紙質材料寄(送)所應聘學院黨委辦公室,電子檔發送至人事處郵箱(hnustrsc@126.com)。

3.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曆(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曆(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曆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曆認證。以上學曆學位證書(學曆認證)必須于20181130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内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則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

采取學術評議和教學及素質考核結合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學術評議、教學及素質考核各占綜合成績的50%

學術評議:主要對考核對象提供的科研成果(兩件代表作)進行學術評議。

教學及素質考核:采取授課的形式進行,主要對考核對象進行教學水平、教學能力考核和綜合素質考察。

考試結果在湖南科技大學人事處網頁公布。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學術評議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後,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确定體檢和考核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标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複查。

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不實行遞補。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科技大學人事處網頁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及校内績效工資等待遇。同時根據其科研成果,學校為新聘用的博士提供人才引進待遇,具體标準見附件1

咨詢電話:073158290012(校人事處)

舉報電話:073158291312(校監察處)

 

 

湖南科技大學

201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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