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教務公告

關于做好2018屆畢業生學曆、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資格審查的通知

 各教學院:

根據《湖南科技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科大政發〔201793号)及《湖南科技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科大政發〔2017159号)文件精神,特拟定2018屆本科畢業生學曆、學士學位證書(以下簡稱“兩證”)頒發資格審查條件。請各教學院根據以下條件對2018屆本科畢業生嚴格審查。

一、學曆證書頒發審查條件

(一)在籍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内修完《湖南科技大學人才培養方案方案》(以下簡稱“培養方案”)規定的内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二)在籍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内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内容,但未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結業,發給結業證書。

二、學士學位授予審查條件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内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内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條件并符合下列要求,授予學士學位:

(一) 遵守四項基本原則,未因違反國家法律而受到懲處;

(二) 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

(三) 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 學位課程平均學分績點達到1.50

(五) 如違反校紀而受到處分者,須已解除處分;

(六)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通過。

三、注意事項

(一)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暫不審核,在答辯後統一處理。

(二)《湖南科技大學2018屆畢業生資格審查預審表》如出現與教學院實際在籍在校學生名單有出入,請在備注欄注明。

(三)各教學院必須對“兩證”審查結論仔細核算、認真核對,以保證審查結論的準确性,學生處分情況請聯系相關部門核實。

(四)“兩證”審查結果在報送教務處前,必須張榜公示三天以上。

請各教學院對2018屆畢業生進行嚴格審查,認真填寫好《湖南科技大學2018屆畢業生資格審查預審表》(紙質稿)和《湖南科技大學2018屆畢業生無畢業證(學位證)預審結論彙總表》(紙質稿與電子稿),教學院領導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後于6417點前交教務處教務科(各教學院自留一份存檔)。

 

教務處

2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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