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教務公告

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關于做好2018屆畢業生學曆、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資格審查的通知

 各教學系:

根據《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院政發〔201710号)及《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學位授予工作細則》(院政發〔201716号)文件精神,特拟定2018屆本科畢業生學曆、學位證書(以下簡稱“兩證”)頒發資格審查條件。請各教學系根據以下條件對2018屆本科畢業生嚴格審查。

一、學曆證書頒發審查條件

(一) 在籍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内修完《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本科人才培養方案》(以下簡稱“培養方案”)規定的内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二)在籍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内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内容,但未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結業,發給結業證書。

二、學士學位授予審查條件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内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内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條件并符合下列要求,授予學士學位:

(一)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應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達到1.50以上(1.50)

(四)如違反學院紀律而受到處分者,須已解除處分。

(五)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通過。

三、注意事項

(一)畢業設計(論文)成績暫不審核,在答辯後統一處理。

(二)《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2018屆畢業生資格審查預審表》如出現與教學系實際在籍在校學生名單有出入,請在備注欄注明。

(三)各教學系必須對“兩證”審查結論仔細核算、認真核對,以保證審查結論的準确性,學生處分情況請聯系相關部門核實。

(四)“兩證”審查結果在報送教務部前,必須張榜公示三天以上。

請各教學系對2018屆畢業生進行嚴格審查,認真填寫好《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2018屆畢業生資格審查預審表》和《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2018屆畢業生無畢業證(學位證)預審結論彙總表》(“彙總表”須交電子文檔), 經教學系領導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後于6417點前交教務部教務科(各教學系自留一份存檔)。

 

 

教務部

2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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